根据法律规定恶意拖欠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工资数额在5000-20000以上的
或者恶意拖欠10名劳动者的工资累积到3万到10万以上的,
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而拒不支付的,
就构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高是判处7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