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后,给他和弟弟在村里留有一宅院,兄弟俩户口都登记在此宅院。在拆迁前,兄弟俩达成协议,约定他作为宅院被拆迁人,他支付给弟弟一笔钱作为补偿款,现在弟弟反悔了,他怎么办?
其实他父母生前没有留遗嘱的情况下,他和他弟弟做为父母的法定的继承人是共同继承该宅院,遗产没有分割之前,双方共同共有该宅院。他们兄弟之间达成的协议是就拆迁资格归谁所有的一个协议,这份协议是无效的。因为资格的确认是要遵守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的,并不是兄弟间私下签署协议就能约定的。
现在他弟弟反悔,他也是没有什么办法的。等到拆迁利益下来了之后,兄弟间就拆迁利益的分配是可以约定的,这种约定如无违法事由,一般来说是有效的,那时弟弟再反悔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