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题  热点问题
婚姻热点问题
让您了解最新婚姻家事法律知识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热点问题
谈一场恋爱,你必须要了解的一些法律知识。
来源:互联网 作者:广东容林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5-07
在现如今的社会,情侣似乎是一个无法避免的话题,很多人都期待或者是正在历经甜蜜的恋情,也许,走入恋情,往往只是因为某些感性的理由,或者根本无需理由,说爱就爱,但是,若想有长久的恋情,单靠感性是不行的,往往还需要一点理性,在恋爱期,掌握一些法律知识,或许能帮你少走弯路。在恋爱期,有人会同居、会有款项来往、会生子、会给付彩礼、甚至会分手,这些阶段,都会涉及相应的法律知识,因此下文中小编将会带你分析其中涉及的法律知识。
02
款项来往
当下,情侣间相互给付财物的现象非常普遍,双方关系亲密时,对频繁的经济往来毫不在乎。甚至,以此标定相互的信任、感情的深度。一旦情感生变,财产纠纷往往随之爆发。
情侣之间来往的款项性质,通常是可归类为赠与或借贷两种情形。对于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520元’、‘1314元’等有特殊意义的数额或日常正常消费支出,根据生活经验,也一般可以认定为赠与,不作归还处理。但对于大额的转账,极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借款,在双方分手亦或者在恋爱期间,都是可以主张对方返还,对于大额的转账,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及时明确来往款项的性质。即便双方系熟人关系,包括具有亲密关系的情侣关系,对于往来款项尤其是大额款项,双方应说明白、讲清楚款项的性质,避免事前碍于情面模糊款项的定性,事后对款项性质认识不一致而产生纠纷。
2.签订书面借款协议或出具借条。当双方具有借款合意并明确款项为借款时,为避免日后纠纷,应签订借款协议或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借据,并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借贷合同的关键内容,包括借贷双方的姓名、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等。
综上,恋爱期间涉及金钱往来、消费时需保持理性,要基于自身经济能力合理进行消费,同时如果恋人之间没有赠与财产的意愿,涉及经济往来的,一定要说清楚钱款的性质,最好留有凭证,比如借据、字条、备注等,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和无法举证的问题。
03
未婚生子
如果恋爱期间,一时激情未做好安全措施,女方不慎怀孕并生育子女,而最终双方并未结婚,那么该非婚生子女如何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从法律上来讲,恋爱期间所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法律地位,父母双方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在诉讼中,一般是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因此女方必须举证证明孩子和男方存在亲子关系,抚养费诉求才有事实依据。但是,如果女方无法提供男方的信息则立案会存在障碍。因此,在未婚生子时,一定要在出生证、户口本登记孩子父亲资料,另外,如果孩子父亲否认亲子关系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亲子鉴定。
特别提醒,恋爱时务必多一点理性,少一些冲动,避免遇人不淑,不得不为一时的激情买单,付出“冲动的代价”。
04
给付彩礼
不管你是否承认,彩礼作为我国的一种习俗,至今仍有许多地方保留着这个习俗,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情侣走到谈婚论嫁的阶段时,往往会涉及彩礼问题,如果因为某种原因,现任变前任了,给付的彩礼是不是打水漂,要不回来了,实际上,给付彩礼后女朋友不嫁了,彩礼是能要回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特别提醒,彩礼在符合条件下,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切莫因为彩礼问题伤及了两人的感情。
05
分手费
情侣之间,因为某些原因而分手,很多时候都会因爱生恨,特别是当感情因素掺杂着许多因素的时候,会产生一些人心理上的扭曲,比如一方向另一方索要“分手费”的问题在生活中就司空见惯。实际上,索要分手费,是不会得到法律支持的。
分手后索要 “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恋人之间分手,一方向另一方主张精神赔偿或青春损失费等感情债务的,即使有书面的合同或欠条约定,仍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分手费或青春损失费的约定,已经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
特别提醒,恋爱期间要注意保护自己,若是分手了,建议是好聚好散。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