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题  热点问题
婚姻热点问题
让您了解最新婚姻家事法律知识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热点问题
离婚后才发现前夫曾经婚内出轨,可以 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2-03-25

      夫妻离婚以后,女方才发现男方曾经在在婚姻存续间有与他人同居的出轨行为,能否要求男方给付精神损害赔偿呢?
    我国的《婚姻法》规定了在四种情形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这四种情形分别是配偶与他人重婚、配偶与他人同居、配偶家暴以及配偶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夫妻离婚后,女方才发现男方曾经有在婚内与他人同居的出轨行为,可以看出,他们离婚的原因并不是男方出轨的行为导致,这种情形下,已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须是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情形。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女方就不能要求男方精神损害赔偿了,虽然在感情上,女方一定很痛苦,在道德上男方是受责备的。

    参考: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