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形下,普通的离婚官司应当去下述法院起诉: 1、被告住所地法院,指的是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法院。 2、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其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起至诉讼时止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不包括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 至于特殊情形,如涉外、涉军婚姻,以及被监禁失去自由,下落不明的情形,则需要详细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