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事实婚姻指的未在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同时也被公众认可的婚姻。这种事实婚姻的存在有着历史文化的原因,在一些地方,特别是有着特殊文化传统的地方,举行婚礼、办过婚宴,或者经过长辈的见证后,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事实上的婚姻。但随着法治文明的进步,社会信息的发展,事实婚姻在我国已经不再被法律认可,我国《婚姻法》自1994年以后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故而,事实婚姻不再是有效的婚姻了,自然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即使在事实婚姻中生了小孩,也不能算作是婚生子女,双方关系也只是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是可以随时解除,不能要求离婚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