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上一个推文讲到,“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中,
女主小花梅若是被胁迫结婚,可以提出撤销婚姻。
有其他人认为,小花梅被确定为患有精神疾病,精神病人不能结婚。
那么问题来了,在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况下,登记结婚到底是否有效呢?
我国民法典关于禁止结婚只有一个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无效婚姻情形有三种:(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而精神病人均不在以上禁止结婚和无效婚姻的情形。
由此可见,精神病人也是可以结婚的,认为精神病人就不可以结婚其实是误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