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就是纠正并且监督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政行为的,我们在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时候也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条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条件
税人就涉税争议提起税务行政复议,要先缴纳税款或提供纳税担保,否则就会失去申请复议的资格。《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第一项,将缴纳税款或者提供纳税担保作为提起行政复议的前置条件,是出于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兼顾各方利益的综合考虑。主要原因:
一是若不设定前置条件,纳税人可以就任意一笔税款申请行政复议,势必增加复议成本,降低税收征管效率,且不能保障国家税款及时入库。
二是即使按照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势必导致执法成本增加,财政支出加大,从而间接加重纳税人的负担。
三是站在纳税人角度看,确实需要行政复议的,纳税人可以积极采取措施完成该前置条件,并不会影响纳税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是对于特殊困难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办理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来提供纳税担保。
二、税务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
税收行政复议期限一般为六十日。税收相关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与一般行政复议期限相同,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三、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什么
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征收税款的相关行为、罚款、对于违法所得和财物的没收行为以及停止出口退税权的行为、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以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