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会认为,出轨导致离婚的,在分割财产时,出轨方就一定会不分或者是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我告诉你,这是严重的误区,《民法典》对“过错”的认定是有具体规定的,只有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重婚的、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才属于过错方,然而出轨并不在其列。
因此“出轨”并不一定导致离婚时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此时出轨已经构成与他人同居”,即出轨一方不以夫妻名义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否则出轨方仍有可能分得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