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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未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是夫妻吗?
来源:互联网 作者:广东容林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11-23

       受疫情影响小李和小莉没有及时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在疫情前已经举办过婚礼,之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此期间双方的关系是否受婚姻法保护?疫情结束后,选择补办结婚登记和办理结婚登记有何区别?

       从法律上讲,未及时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不是夫妻关系,因为我国婚姻法关于结婚采用的是登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关系必须在向登记机关完成结婚登记后才能确立,相关的权利义务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受法律保护与调整。男女双方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现实生活中,很多男女按照当地风俗习惯举办了婚礼,就视为结婚,其实是对婚姻法律认识不够。

      回到案例,小李和小莉因受疫情影响举办过婚礼而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双方虽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此期间双方的关系不受我国婚姻法保护,双方之间是同居关系而不是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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