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女性在工作中也承受着很大的压力,。
如果丈夫未与妻子就生育问题达成一致,很容易造成矛盾。生与不生,到底谁说了算?
妻子拒绝十月怀胎,丈夫只能无可奈何吗?
我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特别规定:妇女既享有依照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因此,如果妇女不愿意生育,任何人,包括丈夫也是不能强迫的。
但是,丈夫也享有与妻子平等的生育权。
当妻子与丈夫权益发生冲突的时候,该怎么办呢?
从家庭婚姻生活的时间情况考虑妻子行使自己不生育的权利的时候,
不能侵犯丈夫的权益。
妻子有义务与丈夫加强沟通,共同决定是不是生孩子、何时生的问题。
不然,家庭的稳定就可能受到严重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