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老王立遗嘱将一套房产留给儿子王先生继承,但王先生不幸早于老王去世,王先生的儿子小王能代替王先生继承该套房产吗?
答:不能。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根据民法典115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因此,如果王先生先于其父亲老王去世,遗嘱中有关王先生继承遗产的相关内容失效,如果老王没有再立遗嘱对该部分遗产进行处理,该部分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由老王的全部法定继承人继承,不能直接由王先生的儿子小王代替王先生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