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农村五保户的遗产如何处理?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39条规定:“由国家或者集体组织供给生活费用的烈属和享受社会救济的自然人,其遗产仍应准许合法继承人继承。”
根据以上规定,农村五保户去世后,其遗产按照以下顺序处理:
2、没有签订扶养协议,但立有遗嘱或者遗赠的,遗产按照遗嘱或者遗赠处理;
3、没有签订扶养协议,也没有立遗嘱或者遗赠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4、没有签订扶养协议,没有立遗嘱,也没有合法继承人,但有其他对五保户扶养较多的人的,遗产可由扶养较多的人适当分得;
5、没有签订扶养协议,没有立遗嘱,没有合法继承人,也没有对五保户扶养较多的人的,遗产收回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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