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描述
我和丈夫于1996年经人介绍认识,感情较好,并在同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丈夫经常因一点小事就大发脾气,甚至对大打出手。在不能改变丈夫的情况下,我选择了容忍,以维持这段婚姻。我17年的忍让、包容及多次的长谈都没有让丈夫有所改善,却变本加厉了。我无奈之下,寻求有家团队的专业服务,诉求离婚。
圆满解决
在庭上,丈夫矢口否认对我使用家庭暴力,如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丈夫使用了家庭暴力,就很难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容林律师队介入以后,针对这个问题,指导我如何收集证据,我向法院提供了报警回执、受伤的照片、病历记录等证据,证明丈夫使用了家庭暴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我提供的证据,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